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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勃湾区第五小学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20-11-25 15:16 发布单位: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五小 浏览量: 697 【公开】

海勃湾区第五小学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十八大后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制定如下制度。

1.    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支部工作计划每学期要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发展党员工作。

2.    要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确定二名正式党员负责联系和培养经常找他们谈话帮助他们进步。

3.    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确定建党对象经审查后要认真组织考察培养考察人每季度要将培养对象平时考察情况向党支部汇报并做好考察记录。

4.    党支部或培养人要对培养对象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培养、考察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邀请他们参加上党课和参加党员培训给他们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经常找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

5.    要对建党对象进行政审。

6.    对于条件成熟的培养对象由党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再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7.    对于培养对象条件成熟经支部研究定为发展对象的应向上级党委送初审材料上报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及考察表以及考察综合意见和支委讨论意见。请党委派人了解对合乎要求的再填写《入党志愿书》。

8.    党支部要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由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介绍人介绍情况支委会发表意见大会讨论党员表决作出决议并上报上级党委。

9.    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党支部应选择适当的时机预备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继续加强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在工作中发挥其作用。预备党员到期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转正申请交支委会审查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经党员表决支部作出决议并上报上级党委审批。

10.  加强对党外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的实施细则。为此应加强对党外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做到如下几点:

加强学习和培训凡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应自觉参加党支部的政治学习和党课学习积极参加党员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为党员。

(2)经党员大会和支委会讲座确定的重点培训对象由支部确定二名党员对其进行培养和考察。

(3)支部要召开党外积极分子座谈会既要鼓励他们的政治进取以要对他们严格要求交给他们一定的工作任务并在工作中考察他们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4)负责培养人应将培养、考察情况每季度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一次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好思想工作。

(5)负责培养人应经常与培养对象开展谈心活动从思想上关心帮助他们每季度应在《培养对象考察表》上认真填写培养考察意见做好跟踪考核工作。

(6)培养对象每季度应主动向支部进行一次思想汇报、确定发展对象应召开党员和党外群众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并向上级党委上报预审报告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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