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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区五小“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9-05 09:52 发布单位: 乌海市海勃湾区第五小 浏览量: 1138 【公开】

海区五小“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营造爱岗敬业的校园氛围,推进学校科学和谐发展,传递正能量,凝聚精气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树立、宣传一批典型的高素质教师楷模,对他们奉献教育的情怀给予褒扬和鼓励,为广大教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努力建设“才高、品端、人和、德美”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掀起人人争做“最美教师”的热潮。

二、参评对象

在本校工作满三年以上的教职员工。

三、评选名额

    班主任4人,语文4人,数学3人,英语2人,品德、科学、音乐、美术、体育、各1人(共5人),信息技术、心理、书法、创新课堂共1人。德育、工青妇、安全、后勤、校医、干事共1人。

四、评选标准

(一)为人师表,能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关心集体,能团结协作,有较好的合作意识。和同事友好相处,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 

(二)爱岗敬业,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能注重学生品德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效果良好,业绩突出。在学生及家长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事迹典型、有代表性,能展现五小人乐于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最美教师”评选活动。

1.教学过程中有体罚和或者变相体罚行为造成影响的;

2.班级管理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有不当言论,有违师德形象的;

4.推诿学校的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或者不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

5.经常请假、迟到、早退,有旷课、旷职现象的;

(五)2017年和2018年被评为乌海市级、海勃湾区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者,不参加本次评选。

五、评选程序

1.推荐:9月5日前,各科室根据评选标准和分配名额,推荐“最美教师”人选。

2.审查:9月6日,活动评审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确定“最美教师”候选人共20名。

3.测评:9月6日,全体教师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并将结果公示。

4.表彰奖励:9月10日举行颁奖仪式,为20名获得“最美教师”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成立“最美教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波

副组长:秦丽娟、张霞、秦燚

成  员:刘杰、刘翠梅、吉亚利、孟娟、张秀珍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最美教师”活动是我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优秀教师团队、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各科室、年级组要大力宣传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意义,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推荐、评选、学习“最美教师”活动中来,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要真正把德能兼备的“最美教师”推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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