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通知
各区委、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抵制节日“歪风”。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定,恪守“十三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违规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晚会;严禁违规用公款相互宴请、吃喝、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印制、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及其他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微信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车辆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及其他不向公众开放的场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活动; 严禁参与赌博、酒后驾车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加强教育提醒,通过警示教育、集中学习、谈心谈话等方式,经常“明党纪”、“鸣警钟”,督促党员干部“铭记廉”;要加强监督管理,结合地区实际和行业特点,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可能存在“四风”突出问题,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
三、强化监督责任,从严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逐步做到管出习惯、化风成俗,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结合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整治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专项整治工作,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聚焦单位食堂公款吃喝、参加“一桌餐”、“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有重点、有针对地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或突击检查。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用好网络、微信等举报平台,同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要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473)12388 2999566
举报网站:neimeng.12388.gov.cn
举报信箱:乌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16000)
微信举报:关注“乌海市纪委监委”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
乌海市纪委监委
2018年12月27日
中共乌海市纪委办公厅 2018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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